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13年5月20日府文秘字第1130137677號函辦理。 |
二、 | 文化部為尊重多元文化,打造語言友善環境,增進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學習管道及使用機會,落實語言生活化及現代化,特修訂旨揭作業要點。 |
三、 | 旨揭要點每年度受理2次,本次為113年第2次公告受理申請。申請者資格係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推廣活動」及「台語人才培訓」4大類。 |
四、 | 本次受理申請時間自113年5月15日起至113年6月15日止,請逕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線上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