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海洋委員會辦理113年度第二屆海洋保育貢獻楷模獎選拔作業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2年12月21日府環海保字第1120355619號函辦理。 |
二、 | 為推動海洋保育工作,表揚及獎勵辦理海洋保育工作績效優良之機關(構)、事業、學校、法人、非法人團體或個人,提升全民對海洋生態保育與海洋資源永續之認識,海洋委員會特以111年12月30日海授保字第1110013355號函頒「海洋委員會表彰海洋保育貢獻楷模獎選拔要點」,合先敘明。 |
三、 | 受理推薦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月31日(星期三)止,推薦需同時完成書面資料繳交及填復線上表單報名。 |
(一) | 書面資料繳交(可採紙本郵寄或電子郵件E-mail): |
1、 | 紙本郵寄:請逕寄(送)至80661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綜合規劃組收」,並加註「海洋保育楷模貢獻獎工作小組-您的姓名」。(郵寄郵戳日期為憑)。 |
2、 | 電子郵件寄送:請以PDF格式逕寄至:ocapd003@cmd-oca.com.tw。 |
(二) | 線上表單報名:完成填寫表單(https://reurl.cc/91qYaj)。 |
四、 | 檢附「海洋委員會表彰海洋保育貢獻楷模獎選拔要點」及「113年度第二屆海洋委員會表彰海洋保育貢獻楷模獎徵求須知」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