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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3-03-13 | 點閱數: 465

.甄選名額: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

 

.基本薪資: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滿經校方考評續聘合格者正式僱用,依薪給標準按月支付,試用期間薪資亦同,每月依勞基法給薪,薪資結構如下

薪資給付標準依據 111 9 28 日府人力字第 1110271083 號函修正規定如下:

國中(以下)畢業者,每月26,400元。

高中()畢業者,每月26,570元。

大專(以上)畢業者,每月27,230元。

具廚師證照加給1000元、月績效獎金500元,需自付個人負擔之勞健保費用。

 

其他事項:餘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