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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3-02-13 | 點閱數: 365

一、資格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728條規定之情形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並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工作項目:

()學校學生、教職員工衛生保健、健康中心等護理工作。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報名方式:

 ()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公告日起至112216日(星期四)前親送或寄達至桃園市中壢區青埔國民小學(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22號)人事室辦理報名,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貼妥照片)。

2.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具結書各1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5.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影本1份。

6.其他證明影本(如個人專長證照、兵役證明等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本次甄選報名資料概不退還,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撤銷錄取資格外,如有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聯絡電話:03-4531626#710人事室。

四、甄選方式、時間及地點:

(甄選方式及時間:本校得視報名人數擇優通知符合資格人員參加面試,報名資格不符或未接獲面試通知者恕不另行告知。

()甄選地點:本校會議室。

五、其他事項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