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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3-01-19 | 點閱數: 110

一、旨揭考試訂於112年3月11日至同年月12日舉行,並商借本市市立自強國民中學、青溪國民中學為試區。

二、請依考選部國家考試監場人員選聘要點規定,推薦貴屬公務人員(不含教師、不推薦亦可)擔任監場主任或監場員,另為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請依式填具監場人員推薦表,相關事項如下:

(一)填報時需選擇參與之試區及考試等級,凡經本府選聘後,應全程參與試務工作(依考試期程全程參與)。

(二監場人員推薦表,經首(校)長及人事主管核章掃描後,於112年2月3日(星期五)前,將掃描檔(PDF)及電子檔(excel)上傳本府人事處內網(如有登入問題,請洽03-3322101分機7357,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