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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2-12-08 | 點閱數: 160

一、依銘傳大學111127日函說明,完成該校111學年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培育班學員參加本市候用校長、主任甄選,得於資積分數上採計進修分數,每修畢6學分加2分,最高採計8分。

二、為協助卓越的老師早日邁向校長、主任之路,銘傳大學教育研究所、產學暨推廣處共同規劃開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暨主任培育班,修習該學分班所開設課程之學員,於參加該校教育研究所入學考試錄取後,得依規定酌予抵免相關課程學分,最高可抵免12學分。

三、本案培訓期間暫定自112211日至112930日,培訓地點:銘傳大學桃園校區。(詳見招生簡章)

四、即日起受理線上報名 https://mymcu.mcu.edu.tw/product/2020051101 來電報名專線(03)3593856 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