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為辦理本市兒童事故傷害防制宣導活動,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114年9月11日114靖娟北總字第384號函及本府婦幼發展局114年9月15日桃婦康字第1140020776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民眾培養兒童及照顧者安全觀念及實施保護措施,強化民眾對兒童事故傷害防制的知能,降低兒童事故傷害發生並建構合適合宜的幼兒安全成長環境,維護幼兒生活安全,本府婦幼發展局委託該基金會承辦兒童事故傷害防制宣導活動。
三、本次活動期間為114年10月至114年11月,鼓勵各校(園)踴躍報名參加,檢附「幼兒園安全宣導活動」宣傳單張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