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14年5月19日文創字第11430135284號函辦 理。
二、為鼓勵青少年參與藝文活動、拓展文化體驗,並促進藝文 產業發展,文化部自112年起發放文化禮金,作為觀賞國 片、欣賞表演、購書閱讀、參觀博物館及參與手作DIY等藝 文消費折抵使用。今(114)年文化禮金持續發放16~22歲 每人1,200點文化幣,並同時推廣13~15歲試辦計畫,每人 發放600點文化幣(1點等同新臺幣1元),使用期間自114 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有關文化禮金相關資訊如下: (一)資格及金額:13~22歲(出生日期為92年1月1日至101年 12月31日),具中華民國國籍或符合資格的外國人士, 其中部分13歲青少年(出生日期在101年1月1日至12年31日)尚在就讀小學六年級,請宣導領用。
(二)怎麼領取:手機下載「文化幣」APP,完成註冊登記及身 分驗證後,立即可用。另提供申請紙本券管道,請洽文 化幣客服提出申請。
(三)如何使用:在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至全 國藝文消費點進行消費折抵。
請符合資格的學生,參閱附檔自行申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