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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5-04-02 | 點閱數: 120

依據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第4條規定,現職教師有介聘之需求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應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決議通過後,由學校向各該主管機關申請介聘。

請有要申請市內外教師介聘同仁填寫校內介聘申請書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決議通過後辦理請教師於47日前繳交至人事室

二、市內介聘教師登錄資料時間為4月14日至4月29日上午11點

市外介聘教師登錄資料時間為4月18日至4月28日

市內介聘  申請表  教師自行上網填寫後  列印下來  ★★★要印A3規格

市內介聘積分審查為4月30日09:30-12:00;市外介聘積分審查為4月30日13:00-15:30

市內介聘積分公告為5月1日16:00;市外介聘積分公告為5月5日15:30

★★填選志願以自己想要去的學校填寫為原則,因是連動開缺,未開缺學校,屆時有可能會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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