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第4條規定,現職教師有介聘之需求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應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決議通過後,由學校向各該主管機關申請介聘。
請有要申請市內外教師介聘同仁填寫校內介聘申請書,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決議通過後辦理,請教師於4月7日前繳交至人事室。
二、市內介聘教師登錄資料時間為4月14日至4月29日上午11點
市外介聘教師登錄資料時間為4月18日至4月28日
市內介聘 申請表 教師自行上網填寫後 列印下來 ★★★要印A3規格
市內介聘積分審查為4月30日09:30-12:00;市外介聘積分審查為4月30日13:00-15:30
市內介聘積分公告為5月1日16:00;市外介聘積分公告為5月5日15:30
★★填選志願以自己想要去的學校填寫為原則,因是連動開缺,未開缺學校,屆時有可能會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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