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新明國小辦理「桃園市113年度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請鼓勵所屬教師、家長、教保員及教師助理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3月6日桃教特字第1130017277號函辦理。 |
二、 | 研習主題:情緒行為學生認識與輔導。 |
三、 | 研習講師:姜筱華講師。 |
四、 | 研習時間:113年12月4日(三)13:00-16:00 |
五、 | 研習方式:採實體研習。 |
六、 | 研習地點:新明國小校史室。 |
七、 | 研習對象:本市國中小教職員工、教師助理員、教保員及家長。 |
八、 | 報名方式:請於113年12月3日(二) 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_login.php?id=587201)報名。 |
九、 | 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參與人員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差)假登記。 |
十、 | 如有疑義請洽本校特教組,電話:03-4933262分機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