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 范姜佩君 - 學務處 | 2024-10-18 | 點閱數: 54

(一)比賽日期:113年11月30日(星期六)至12月1日(星期日)。
(二)比賽地點:
1、偶戲類:大竹國小大禮堂。
2、舞台劇類:內壢國小活動中心

(三)比賽規定:

1. 參賽工作團隊(不含參賽學生):應置編導老師1人,另可置助理指
導老師及相關行政人員6人為限。
2.參賽學生(包括伴奏、燈光音響及道具操作人員)以20 人為限,但
得增報5 人以下之候補人員。
3.表演之戲偶及道具得以任何方式自行準備,亦可自製,不限定使用
材料。表演之臺詞不限定使用何種語言,劇本以符合自創與創意為
原則,但應將劇本、語譯(非國、台語的劇本需翻譯為白話文)及大綱
合為一個電子檔案,於報名時提交承辦單位。
4.主辦單位僅提供基本舞臺照明燈光、播音設備與耳麥上限20 支(相
關設備將於領隊會議公布),參賽團隊須自行搭設舞臺,各類組均須
依規定時間內搭設完成。其他表演使用之樂器、道具等設備,及伴
奏、道具操作人員,或承辦單位所提供之燈光音響耳麥不敷使用則
需自行準備,並應於比賽前填具設備需求表告知承辦單位,否則當
天不提供架設,並以裝臺時間內測試完成。另考慮會場安全,電源提
供以不超過25 安培為限,同時請於比賽開始前30 分鐘報到,自行
學習操作使用。
5.演出時間以15 分鐘為基準,不得低於 10 分鐘,不得超過20 分鐘。

更詳細的規範請參閱附檔之實施要點,有意組隊報名之師生

請於10/25(五)前將報名資訊轉知學務處訓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