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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4-09-19 | 點閱數: 6
主旨: 有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鑑定與發掘暨輔導模式宣導研習(教師與家長場)」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年9月11日師大特教字第1131025889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增進學校教師對雙重特殊需求學生之鑑定與發掘模式之認識、提升教師評估雙重特殊需求學生之專業知能及家長對於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之認識,爰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本次研習。
三、 旨揭研習資訊摘錄如下:
(一) 教師場:
1、 時間:113年10月9日(星期三)上午9時10分至下午4時。
2、 地點:線上研習(研習報名成功後,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寄發線上會議連結)。
3、 對象:國小至高中職教育階段之教師,共240名。(以未參加過113年5月15日及113年5月22日研習者,優先錄取)
(二) 家長場:
1、 時間:113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9時10分至下午4時。
2、 地點:線上研習(研習報名成功後,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寄發線上會議連結)。
3、 對象:對研習主題感興趣之家長及教師,共240名(以未參加過113年5月15日及113年5月22日研習者,優先錄取)。
(三) 報名方式:教師場與家長場請分別於 113年10月5日(星期六)與113年10月19日(星期六)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點選「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 (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unit_type=2 )報名,每場次全程參與將核發6小時研習時數。
四、 本案市立學校參加研習人員是日准予公假登記,有課務排代需求者,請於113年10月2日(星期三) 前寄送課表至10074370@ms.tyc.edu.tw彙辦,逾時不受理;私立學校請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
五、 檢附研習計畫書1份,如有疑義,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林燁虹助理,電話:02-77495047,信箱:fei0626@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