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1年9月12日南大視訓字第1110016348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學分班辦理資訊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 |
1、 | 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稚園現職普通班合格教師(班上有視障生優先)。 |
2、 | 特教合格教師(鼓勵參加暑期之視障20專精學分班)。 |
3、 | 現職特教班代理代課老師。 |
4、 | 大學現職資源教室專職人員。 |
5、 | 視障生家長。 |
6、 | 視障民間團體專職人員。 |
7、 | 特殊教育實習老師。 |
(二) | 上課時間: |
1、 | 第1階段:111年10月15日至111年11月27日。 |
2、 | 第2階段:112年3月11日至112年5月27日(暫訂)。 |
(三) | 上課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詳見課程表)。 |
(四) | 報名方式:即日起於111年10月4日前傳真至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傳真號碼:06-2137944)。 |
(五) | 本案聯絡人:臺南大學陳可華小姐,電話:06-2138354。 |
三、 | 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
四、 | 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及報名表1份,亦可至本市特殊教育資源網(https://department.special.tyc.edu.tw/web.php?html=news_details&Fid=20099&nid=12240)下載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