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教育部修正「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7月30日臺教資(六)字第1132702811號函辦理。 |
二、 | 為維護校園安寧、環境衛生、教學環境品質、師生安全及防疫需求,教育部訂有「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提供各級學校管理進入學校之犬、貓及訂定管理相關規範之參考。 |
三、 | 檢附旨揭修正後注意事項、修正對照表及附件修正對照表各1份。 |
主旨: | 函轉教育部修正「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部分內容一案,原附件日期誤植,特予更正,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113年8月1日桃教體字第1130072563號函(諒達)辦理。 |
二、 | 旨揭注意事項沿革原為113年7月31日臺教資(六)字第1132702811號函修訂,更正為113年7月30日臺教資(六)字第1132702811號函修訂。 |
三、 | 檢附修正後「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