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3年6月20日清語研所字第1139004773號函及本局113年6月11日桃教小字第1130052666號函(計達)辦理。 |
二、 | 旨案原定113年6月17日截止報名,國立清華大學衡酌辦理提高開班效益,故報名時間再次開放自113年7月2日起至113年8月12日下午5時止。 |
三、 | 旨揭學分班計畫摘述如下: |
(一) | 招生對象: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以及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
(二) | 開設班別:閩南語文及客家語文及原住民族語文(泰雅族語/布農族語/阿美族語)各一班。 |
(三) | 招生人數:閩南語文13人、客家語文27人、原住民族語文(泰雅族語/布農族語/阿美族語)27人。 |
(四) | 修業年限:1至2年。 |
(五) | 上課時間:學期間之星期六及寒暑假之星期一至星期五。(以上教學時間依實際教學情況調整) |
(六) | 上課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地址:新竹市南大路521號)或校本部(地址: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
(七) | 收費標準:本學分班為自費班,每學分新臺幣2,500元整。 |
(八) | 其他詳情請見https://gitll.site.nthu.edu.tw/p/412-1137-18228.php?Lang=zh-tw。 |
四、 | 檢附旨揭各語別學分班招生簡章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