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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2-09-08 | 點閱數: 158

一、桃園市政府111年員工子女特約托育服務方案相關事項如下:

(優惠對象及方式:

1、優惠對象為市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包含公教人員、技工、工友、駕駛、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等。

2、憑員工卡、識別證或在職證明等文件,可享優惠。

(本方案僅提供優惠資訊予優惠對象自由參考運用,不經手任何金錢,亦不收取任何財務回饋;如發生消費糾紛或訴訟,由優惠適用對象逕依消費者保護法或民法之相關規定辦理,市府不介入當事人與托育服務機構間權利義務之履行。

(本方案為21期,新增之托育機構合作期間自本函發文日為起始日至2年特約期滿為止;終止合作關係或托育服務機構停止營業時,將公告於市府人事處網站。

(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及優惠措施,可自行至本府人事處網站員工福利專區查詢。

二、檢送「桃園市政府111年員工子女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名單及優惠措施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