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 蕭芳宜 - 教務處 | 2024-05-13 | 點閱數: 86
說明: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113年5月8日客會語字第11367003963號函辦理。
二、 檢附客家委員會來函、修正「客家委員會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