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與教育部合辦「第3屆環境地圖創作徵選活動」,於111年6月20日至12月2日徵件,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24日臺教資(六)字第1110061690號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6月21日環署綜字第1111084125號函辦理。 |
二、 | 為讓國小學童打開感官,探索自身所處的生活環境,拾起與環境之間的連結,鼓勵同學、親子、師生一同外出,透過觀察、挖掘、記錄,描繪屬於自己獨一無二的環境地圖,並藉由實作過程,引領孩子向環境發出關懷、與人群建立互動,反思現狀且實踐改變,展開一場珍貴的環境教育體驗,特辦理旨揭活動。 |
三、 | 參加對象為國小學生,以組隊方式參賽,不限定同校學生, 指導老師或家長僅限1名(不限指導隊數)。分組方式及規定如下: |
(一) | 中年級組:111年9月起為國小2年級至4年級學生,以團體2~4人方式參賽(每隊團體可包含指導老師或家長)。 |
(二) | 高年級組:111年9月起為國小5年級至6年級學生,以團體2~4人方式參賽(每隊團體可包含指導老師或家長)。 |
(三) | 每隊參賽者至多可投稿3件,但每隊僅限獲獎1件作品。 |
(四) | 跨年級組隊者,採成員中最高年級之組別進行報名。 |
四、 | 環境地圖繪製內容需於「環境倫理」、「永續發展」、「氣候變遷」、「災害防救」及「能源資源永續利用」等5大環境教育學習主題中,擇一主題進行繪製,以自身學校或住家為主要出發點,觀察周遭自然生態、人文歷史、生活情境(如食、衣、住、行)等,利用簡明易懂的符號或文字,將空間分布繪製於圖紙上,呈現富有涵義及具原創性的環境地圖。另需撰寫地圖說明書1份,以呈現地圖創作的動機與意義、真實故事、對環境的反思與可能參與的行動等學習歷程。 |
五、 | 報名方式如下: |
(一) | 報名日期:自111年6月20日至12月2日止(以掛號郵戳為憑),並同步填妥線上報名表(網址:https://forms.gle/qjqxFc2CuJzjv5kWA),逾期不予受理。 |
(二) | 參賽資料請以掛號方式寄送至:115臺北市忠孝東路六段467號11樓(第3屆環境地圖創作徵選活動小組收)。 |
六、 | 獎勵內容及徵選資訊,請參閱活動簡章說明,亦可至活動網站(https://www.environmentalmap.com.tw/#sec02)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