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2月7日桃環廢字第11201049631號函辦理。 |
二、 | 本市廚餘採多元處理方式,實施「廚餘全回收」政策,為讓民眾熟悉並落實執行,請配合旨揭政策執行下列事項: |
(一) | 落實分類回收:督促清潔維護承攬業者、營養午餐團膳業者執行廚餘回收,請各校及午餐廠商配合辦理惜食環境教育。 |
(二) | 教育宣導:利用官方網站、電子看板或張貼布告欄等方式協助宣導,並將「資源永續發展,廚餘循環回收」觀念納入宣教行列。 |
三、 | 茲為加強宣導廚餘回收分類之相關資訊,可至該局資源回收教育網站(https://recycle.tyemid.gov.tw,網站首頁/源頭減量/廚餘回收),請推廣周知並鼓勵師生踴躍參考使用。 |
四、 | 檢附「廚餘全回收」宣導單電子檔及紙本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