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 鑑定簡章1份,為維學生權益,請貴單位妥為積極宣傳周知 ,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特殊教育法」、「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暨本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
二、 | 旨揭鑑定相關訊息摘錄如下(詳如鑑定簡章): |
(一) | 申請資格(申請者須同時符合下列3項條件): |
1、 | 設籍本市(有家長或監護人至少1人共同設籍)。 |
2、 | 年滿五足歲以上未滿六足歲(民國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出生)。 |
3、 | 身心發展狀況良好,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 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經家長或監護人初步評估提早入 學對兒童學習有助益者。 |
(二) | 家長說明會、報名及鑑定期程: |
1、 | 家長說明會:113年1月6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 |
2、 | 初審及初選報名:113年1月6日(星期六),上午11時至下午3時。 |
3、 | 初選鑑定:113年2月18日(星期日),上午9時起。 |
4、 | 複選報名:113年3月13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 |
5、 | 複選鑑定:113年3月23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起。 |
(三) | 辦理地點:龍安國小(桃園市蘆竹區文中路一段35號)。 |
三、 | 旨揭鑑定簡章包含申請推薦表、特殊需求申請表、給學齡前幼兒家長的一封信及提早入學Q&A;相關資料亦可至本府教育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下載參閱。 |
四、 | 本案鑑定涉及資賦優異兒童受教權益,請務必將簡章公告於貴單位網站,供家長及學生下載,俾利親師生充分知悉;倘家長至貴單位索取,並請惠予協助提供。 |
五、 | 如對本案鑑定有所疑問,請洽承辦學校(龍安國小)輔導室 (03-3922797 分機 61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