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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蕭芳宜 - 教務處 | 2023-12-05 | 點閱數: 181
說明:
一、 依據112年10月20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教小字第1120102384號函辦理。
二、 本案原定日期112年12月16日星期六,因講師另有公務,故調整為112年12月9日星期六辦理一天研習。
三、 請北區學校(桃園區、大溪區、八德區、龜山區、蘆竹區 及大園區)優先薦派綜合活動領域召集人參加研習,請於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美華國小)登錄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