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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蕭芳宜 - 教務處 | 2023-11-09 | 點閱數: 107
說明:
一、 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辦理。
二、 旨揭計畫摘錄如下(餘詳如附件):
(一) 師資部分:具備閩南語文能力,對閩南語文傳承有興趣及意願之國民小學現職教師,錄取750名為上限(含正式、代理及代課教師,以通過閩南語文各級別認證者為優先),以學校為單位提出申請。
(二) 執行期程:112年12月至113年6月。
(三) 實施方式:每週至少擇定1節非本土語課程(領域不限),教師於課堂中以閩華雙聲帶的方式進行教學及溝通。
(四) 成果檢核:
1、 閩華雙聲帶教學紀錄:參加教師訂定每月閩華雙聲帶教學重點目標,並將實施情形填寫於教學紀錄表中。
2、 閩華雙聲帶教學會議:每月召開1次閩華雙聲帶教學會議,了解實際授課教師閩華雙聲帶教學情形,並進行教學分享與對話。
3、 計畫成果報告。
4、 成果影片(必備):每位參與教師於計畫結束前製作20分鐘(含)以上閩華雙聲帶教學執行成果影片。
(五) 經費補助項目:
1、 語言研究暨教材編輯費:以轉換閩語教學及教材編輯所需之研究費用,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
2、 製作成果影片之教師加班費:教師於課後進行影片的後製及剪輯,製作出至少20分鐘(含)以上的成果影片,每部影片可編列至多4小時加班費。
3、 計畫承辦行政人員加班費:協助計畫執行、經費核銷、影片資料彙整及上傳雲端等工作,各校承辦人員得申請本案加班費補助,每月以編列2小時加班費為限。
4、 印刷費:講義、成果冊及文件印製,每校補助3,000元。
(六) 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112年11月14日(星期二)前提計畫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寄(送)至桃園區大有國民小學。
三、 旨揭計畫與前一學年度計畫之重要差異如下:
(一) 錄取人數以750名為上限。
(二) 實施期程為7個月(112年12月至113年6月)。
(三) 成果影片為必備成果。
(四) 計畫承辦行政人員加班費每月以2小時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