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2年10月4日桃檢秀護字第11219000710號函辦理。 |
二、 | 為使反賄選觀念深入各地方社區、鄰里,並普及長幼老少進行分眾宣導,澄清反賄選核心價值,提升公民社會責任,以強化民眾拒絕賄選決心並勇於檢舉賄選。 |
三、 | 惠請貴校(園)協助以下事項: |
(一) | 協助刊登跑馬燈或電子看板(跑馬燈內容建議為「檢舉賄選 人人有責。檢舉賄選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及0937-728-793),以加強宣導。 |
(二) | 於辦理集會或其他適當之活動時,宣導反賄選觀念。 |
(三) | 於貴校(園)網站建立及下載反賄選相關素材,網址連結(桃園地方檢察署網址:https://www.tyc.moj.gov.tw/、法務部網址:https://www.moj.gov.tw/、最高檢察署網址:https://www.tps.moj.gov.tw/)。 |
(四) | 於貴校(園)電視或廣告牆,協助播放反賄選宣導影片,請逕至法務部下載專區(https://www.moj.gov.tw/2204/2771/2778/2781/)或最高檢察署反賄選影音專區(https://www.tps.moj.gov.tw/16542/743730/)下載。 |
(五) | 於貴校(園)刊物,協助刊載檢舉賄選專線電話及反賄選相關文宣、貼圖等(反賄選素材可於法務部網站,自行下載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