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為提升國民小學藝術領域教師之教學關鍵能力,增進教師教學自信,以深化藝術領域課程之教學品質,爰辦理上開工作坊,其資訊摘述如下: |
(一) | 研習日期:共計五日,分兩階段實施。 |
1、 | 第一階段:112年9月21日(星期四)至112年9月22日(星期五)。 |
2、 | 第二階段:112年10月23日(星期一)至112年10月25日(星期三)。 |
(二) | 研習資訊: |
1、 | 研習地點: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際會議廳-教學研究大樓10樓(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
2、 | 報名資格: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國民教育輔導團」推薦之,其優先薦派之序列說明如下: |
(1) | 第一優先:國小藝術領域輔導員。 |
(2) | 第二優先:國小藝術領域專任教師。 |
3、 | 各縣(市)政府薦派名額: |
(1) | 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各薦派5名。 |
(2) | 基隆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宜蘭縣、花蓮縣、澎湖縣:各薦派3名。 |
(3) | 金門縣、連江縣:各薦派2名。 |
(三) | 完整接受研習者,將核發「國民小學藝術領域授課教師專業能力精進」證書乙紙,並擔任未來各縣市針對未具藝術專長之授課教師,規劃國民小學藝術領域增能研習之講師。 |
(四) | 請轉知薦派人員請於112年9月4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填寫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CCchvYL8iJw9SGkk6)報名,並核予公(差)假登記。 |
二、 | 其餘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石小姐02-2272-2181#5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