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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3-07-20 | 點閱數: 279
說明:  
一、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教師請假規則及教育部112年6月28日臺教人(三)字第1124201793號函辦理。
二、 旨揭一覽表係配合法令修正並彙整中央各部會相關規定,非本局另訂之管理措施,併予敘明。
三、 檢附旨揭一覽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