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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許淯鈞 - 輔導室 | 2023-06-13 | 點閱數: 125

 

(一) 模範身心障礙者:設籍本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計表揚10人。
(二) 模範身心障礙家庭照顧者:設籍本市,親自長期照顧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之家屬,計表揚10人。
(三) 模範身心障礙服務人員:推行身心障礙福利有功人員且實際於本市提供身心障礙者服務,計表揚15人。

 

本案聯絡人請洽廖敏淳承辦人,聯絡電話:03-3322101#6328。

旨揭計畫請逕至本府社會局首頁>福利服務>身心障礙者福利>國際身心障礙者日下載。